辦理商標變更怎么做?辦理商標變更有哪些注意事項?
辦理商標變更怎么做?商標變更是在商標核準注冊后,對其商標名義、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的變更進行申請,需要提供商標變更手續(xù)。辦理商標變更有哪些注意事項?什么是商標變更?
商標的變更,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,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。申請人變更其名義、地址、代理人,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,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(xù)。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、圖形、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,按新申請商標對待,不能稱為商標變更。
辦理商標變更的注意事項:
(1)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,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。對于需要一并變更的注冊商標,申請人不再使用的,可辦理注銷。
(2)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/改正的,商標局將發(fā)出補正/改正通知書,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/改正。申請人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(nèi)按要求補正的,商標局有權對變更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。
(3)注冊商標變更申請核準后,商標局將發(fā)給申請人變更證明。
(4)未注冊的商標申請變更的,變更核準后,商標局將發(fā)給申請人核準通知書。
(5)變更申請被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的,商標局將發(fā)出《視為放棄通知書》或《不予核準通知書》。
(6)共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后,變更證明僅發(fā)給代表人。
(7)申請人以紙件方式直接辦理的,商標局將相應文書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,以郵寄方式送達給申請人;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,送達給該代理機構。
(8)變更商標代理人僅指申請人提交注冊申請后,針對其注冊申請的代理人申請變更。商標獲準注冊后,申請變更代理人即失去意義。如需代港澳臺、外國注冊人接受后續(xù)被動發(fā)生的案件(如連續(xù)三年停止使用撤銷案件、撤銷成為通用名稱注冊商標案件、無效宣告案件)的有關文書,應該辦理有關變更文件接收人申請。
變更連續(xù)三年不使用撤銷、異議、不予注冊復審、駁回注冊復審、無效宣告等案件中的代理人的,須直接向該案件審理部門直接提交變更代理人申請。
標簽: 辦理商標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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